成立电影公司是易飞扬深思熟虑的结果,因为通过《女巫布莱尔》这部戏的上映,易飞扬看到了自己和好莱坞这边的差距。
可以说,这种差距不是鸿沟,是天堑!
没公司,你就没发言权。
没公司,你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拍片。
没公司,你不能真正进入好莱坞这片沃土,不能真正进军北美这片市场。
可以说,易飞扬迫切需要一家公司,来打造属于自己的金字招牌。
可是成立公司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,说干就干。要有财力物力,还要有人力。
不过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司选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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